宿迁市2025年度困境、留守、流动儿童“快乐暑光”关爱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5-0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50万元
采购需求:
为全面提升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切实改善路域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拟增设科技设施提升路面管控,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或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