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网宁夏电力能源科技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二次服务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09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一。

序号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分包编号

项目名称

计划服务工期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人员要求

合同选取

框架协议项目计划入围供应商数量

1

FW

服务

包1

宁夏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交通运输服务

服务计划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7月15日,服务计划实施完成日期:2026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需包含客运)

近5年,应答人具有车辆租赁业绩。

/

《交通运输服务合同》、服务框架采购协议

3

2

FW

服务

包2

宁夏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综合专项检查项目

服务计划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7月15日,服务计划实施完成日期: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至本次招标审计服务末年,应答人应符合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即为招标人连续服务年限不超 8 年。

近5年,应答人具有审计服务业绩。至本次招标审计服务末年,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应符合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即为招标人连续服务年限不超 5 年。在不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招标人提供审计服务的或在招标人重大资产重组、

子公司分拆上市前后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应当合并计算。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审计业务委托合同》

/

3

FW

服务

包3

宁夏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享电源物联网关设备加工服务

服务计划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7月15日,服务计划实施完成日期: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近5年,应答人具有加工服务业绩。

/

《委托加工合同》

/

4

FW

服务

包4

宁夏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式电力杆塔警示牌加工服务

服务计划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7月15日,服务计划实施完成日期: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近5年,应答人具有加工服务业绩。

/

《委托加工合同》

/

5

FW

服务

包5

宁夏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及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服务计划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7月15日,服务计划实施完成日期: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近5年,应答人具有相关咨询服务业绩。

/

《咨询服务委托合同》

/

6

FW

服务

包6

6kV~110kV避雷器脱离器、铁塔防坠落装置等产品专项整治检测服务

服务计划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7月15日,服务计划实施完成日期: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近5年,应答人具有物资抽检业绩。

/

《技术服务合同》

/

7

FW

服务

包7

机炉室仪器设备维修

服务计划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7月15日,服务计划实施完成日期: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具有设备维保项目的业绩。

/

《(非生产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

8

FW

服务

包8

材料室设备维修

服务计划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7月15日,服务计划实施完成日期: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具有设备维保项目的业绩。

/

《(非生产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

9

FW

服务

包9

火电机组检修、技改技术监督辅助服务

服务计划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7月15日,服务计划实施完成日期: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技术服务业绩

/

《技术服务合同》

/

10

FW

服务

包10

固原周边输电线路电磁环境及噪声环境监测

服务计划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7月15日,服务计划实施完成日期: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技术服务业绩

/

《技术服务合同》

/

11

FW

服务

包11

吴忠周边输电线路电磁环境及噪声环境监测

服务计划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7月15日,服务计划实施完成日期: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技术服务业绩

/

《技术服务合同》

/

12

FW

服务

包12

宁夏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材料组织图像数据优化智理服务

服务计划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7月15日,服务计划实施完成日期: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技术服务业绩

/

 《技术服务合同》

/

13

FW

服务

包13

新能源及储能系统仿真计算与分析辅助服务

服务计划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7月15日,服务计划实施完成日期: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技术服务业绩

/

 《技术服务合同》

/

14

FW

服务

包14

宁夏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试验检测能力建设可研设计

一体化服务

服务计划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7月15日,服务计划实施完成日期: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近5年,应答人具有相关咨询服务业绩。

/

《咨询服务委托合同》

/

15

FW

服务

包15

GIS设备局部放电在线监测设备租赁服务

服务计划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7月15日,服务计划实施完成日期: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近5年,应答人具有设备租赁服务业绩。

/

《技术服务合同》、服务框架采购协议

3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其他。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一。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5日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