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辽阳石化分公司尼龙部己二胺装置氢化三联苯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阳石化分公司尼龙部己二胺装置氢化三联苯框架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阳石化分公司尼龙部己二胺装置氢化三联苯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氢化三联苯(L-QD350),适用于己二胺、聚合装置,用于己二胺、聚合装置热媒介质。框架采购数量220吨。

2.2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5年6月30日前具备送货条件,具体数量及时间由买方提前通知。

2.3实施或交货地点:辽阳石化公司库房或指定地点。

2.4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3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投标,如为进口品牌产品,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

(1)制造商对本次投标出具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2)代理商须提供距开标日三年内有同类产品不少于两年的销售业绩,提供证明其销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3)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多个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成功使用氢化三联苯L-QD350导热油使用温度在≥330℃的(生产尼龙、聚酯、化纤等产品工艺的导热油炉系统)应用业绩至少1个。(同一装置装载氢化三联苯导热油30吨以上,并保证1年以上连续安全运行稳定性)。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授权的制造商的业绩。

投标人需要提供:

1.有效销售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投标人至少提供1个与合同对应的使用情况证明(使用报告、试用报告、评价报告等均可)并加盖使用单位(专业主管部门)印章。

3.投标人须按如下格式提供产品业绩一览表(本要求不作为否决项)。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销售数量

销售时间

用户单位名称

用户

联系人

用户

联系电话

             

注:用户单位名称填写“***公司***车间或装置”;用户联系人填写车间或装置生产技术负责人姓名;用户联系电话填写用户联系人的办公电话号码。

3.5 投标人标的物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提供承诺)

3.6投标人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9日17时至 2025年5月15日24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5月3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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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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