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锅炉稳燃装置运行外委招标采购公告
2025-05-091.1项目名称: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锅炉稳燃装置运行外委
1.2项目编号:ZBCG
1.3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1.4邀请范围:公开
1.5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招标人生产现场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锅炉稳燃装置运行外委(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锅炉稳燃装置运行外委进行公开招标。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
3.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锅炉稳燃装置运行外委2、项目概况: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于2022年4月29日注册成立,建设的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同步建设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配套建设铁路货场专用线。#1、#2机组已建成投产。锅炉稳燃装置配一套纯氧出力不小于1900Nm³/h的空分系统、燃气额定产量不小于10500Nm³/h的造气系统。3、招标范围: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锅炉稳燃装置运行外委,锅炉稳燃装置系统设备、设施运行、操作,相关指标控制,巡检及管理,所辖区域系统隔离、恢复以及系统范围内的文明生产、卫生保洁等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服务地点: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招标人生产现场。5、服务期:总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本次签订的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合同期限依次类推。合同一年一签,次年签订合同前,在合同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招标人组织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表明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未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为合格,考核结果合格则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评估结果表明中标人不能满足要求或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为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按约定终止合同,招标人无需承担因此导致的任何违约责任。
4.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投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09 14:00:00至2025-05-16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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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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