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浙江区域所属在建工程项目废旧钢筋集中处置年度框架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09
一、谈判条件

    本次处置项目的处置单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2025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1日期间,武汉、浙江区域所属在建工程项目所需的废旧钢筋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处置。

二、谈判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三、公司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系中铁十一局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施工项目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主要分布在湖南、湖北、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广东、福建、江西、山西、安徽、辽宁、陕西、新疆等地。

四、谈判范围

1.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浙江区域所属在建工程项目,在2025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1日期间所需处置的废旧钢筋实行区域集中处置,有效期至2026年6月1日。

招标数量:

序号

包件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单位

预估数量

区域

1

FJWZ01

废旧钢筋

多种

420

武汉区域

2

FJWZ02

废旧钢筋

多种

320

浙江区域

 

合计:

   

740

 

说明:数量为暂定,最终结算数量以每批次实际过磅单数量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谈判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合法经营,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废旧钢筋处理能力的单位,能够满足区域所属在建工程项目相关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回收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

4.履约信用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需提供物资用户联系人及电话)。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接受属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录内的供货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1)列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投标人名录、非诉警示名录、诉讼警示名录或风险警示名录的。

(2)聚众讨薪、恶意结算或存在诉讼仲裁纠纷,尚未列入不合格投标人名录、非诉警示名录、诉讼警示名录或风险警示名录的。

(3)领导干部本人开办、参与或入股的分供单位、领导干部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开办、参与或入股的分供单位进入。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两年回收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回收数量与本次采购规模相当的业绩证明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和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4日发布招标公告。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5月8日8时00分至2025年5月1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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