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物资集团西南有限公司重庆轨道24号线一期工程铺轨标项目物资(挡车器)询价采购

2025-05-09

 一、询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线公司重庆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铺轨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本项且经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备案。本项目工程需要的挡车器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1.2、 招标依据:

1、《民法典》。

2、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2.1、采购内容

序号

包件名称

标书售价(元)

物资种类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DCQ-01

0

滑动式挡车器

10

 

2

固定式挡车器

23

 

3

固定式挡车器

6

 

4

滑动式挡车器

2

 

2.2、技术规格

2.2.1 总则

本挡车器通用技术条件适用本工程正线及车场线地段。

挡车器安装在列车自动控制(ATC)停车保护区段外或人工驾驶停车标志外,在额定的列车编组和速度条件下,挡车器既能将失控的列车制停,又保证司乘人员的安全、车辆不受损坏。

生产厂商需具有国家级铁路调速安全设备计量认证资质。

生产厂商必须具备:对挡车器重要部件钢结构制动主架强度设计的计算能力,并提供必要的设计计算书。必须具有对制动摩擦块、液压缓冲器常规质量检测的手段,并提供必要的检测数据。

厂家投标时,需提供针对本工程的产品的制造图、工艺图,方可投标。中标后,需提供建设单位上述图纸及使用原材料的品牌与标准、产品的出厂检验标准、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等图纸和文件。

2.2.2 相关技术条件

1、线路条件:直线或半径大于800m的曲线(小于800m需特殊设计)。轨距1435(+3-2)mm。

2、钢轨轨型:正线、试车线轨道采用铁标60kg/m钢轨,车场线路采用铁标50kg/m钢轨。

3、挡车器允许撞击速度(惰行):

(1)车场试车线按25km /h。

(2)正线地下线及车场牵出线按15km /h。

(3)车场其它库外线按5km /h。

(4)车场库内线按5km /h。

4、挡车器额定撞击载荷:

重载:512t,空载:234t。

5、挡车器额定撞击载荷确定:

(1)站前折返的正线尽头线及有载客列车行驶的配线,额定撞击载荷按车辆重载计。

(2)站后折返的正线尽头线及无载客列车行驶的配线、车场(库内、库外)线,额定撞击载荷按车辆空载计。

6、挡车器占用轨道长度的确定:

(1)车场试车线25m。

(2)正线地下线级车场牵出线按15m。

(3)车场其它库外线按3m。

(4)车场库内线按3m。

7、挡车器重要部件由:钢结构制动主架、制动摩擦块、液压缓冲器等重要部件组成。

(1)整机技术条件

挡车器设计应重视整个系统之间的接口问题,特别是挡车器与车辆及相邻构件之间的接口。生产厂商应保证挡车器安装后,接口不存在任何问题,设计图应经工程轨道系统设计单位的确认。挡车器撞击中心高:As型车720mm。车场试车线挡车器须设置“车辆防爬装置”。挡车器钢结构顶部上方必须设置大红色反光标志(摩擦式车轮挡除外)。挡车器在额定工况撞击下,不得有机损现象存在。挡车器被撞击、经检测合格后,可重新安装、调试,反复使用。挡车器必须具有十年以上的表面防腐能力。挡车器油漆颜色:RAL 1017。挡车器整机使用年限应达到30年。

(2)钢结构制动主架

生产厂商必须具备钢结构制动主架强度设计的计算能力,并提供必要的设计计算书。挡车器最终用户拥有设备出厂前赴厂抽检的权利。钢结构制动主架需匹配车体结构特征及满足不同线路应用要求设计。钢结构制动主架验收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执行。挡车器验交时必须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钢结构件焊缝探伤报告”。

(3)制动摩擦块

生产厂商必须具备制动摩擦块(制动单元)常规质量性能检测的手段,并提供必要的检测数据。挡车器最终用户拥有设备出厂前赴厂抽检的权利。为保证制动摩擦块不出现“卡死”或不做功的现象,制动摩擦块必须具有摩擦制动力定量锁定功能(专利号 ZL 2006 2 0049256.2),满足制动摩擦块所标定的平均制动力。每对制动摩擦块的平均制动力为50kN,偏差范围允许在±10%以内。制动摩擦块可反复使用及适应各种轨型。

(4)液压缓冲器

生产厂商必须具备液压缓冲器常规质量性能检测的手段,并提供必要的检测数据。挡车器最终用户拥有设备出厂前赴厂抽检的权利。液压缓冲器在被撞击前或后均不得有泄漏现象存在。液压缓冲器在被撞击后可自动复位。液压缓冲器性能指标必须满足各型号挡车器相对应的技术参数,偏差范围允许在±10%以内。

2.2.3 主要技术参数

1、滑移式(液压缓冲)挡车器(防爬型)

(1)滑移式(液压缓冲)挡车器制动减速度a≤1.5m/s2。其结构强度及摩擦制动力的安全系数≥1.1,并应考虑因摩擦副锈蚀或潮湿引起的制动力下降的情况。

(2)为保证滑移式(液压缓冲)挡车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出现与钢轨卡死或不做功的现象。滑移式(液压缓冲)挡车器的制动摩擦块必须具有摩擦制动力定量锁定装置(专利号 ZL 2006 2 0049256.2),以保证制动摩擦块有较合适的摩擦制动力。

(3)主要技术参数:

a液压缓冲器(二套)最大吸收动能  W=448kJ;

b平均制动力(15对制动摩擦块)    F=750kN;

c车辆防爬装置一对;

d挡车器占用轨道长度              L=25m。

2、滑移式(液压缓冲)挡车器

  主要技术参数:

a液压缓冲器(一套)最大吸收动能  W=224kJ;

b平均制动力(10对制动摩擦块)    F=500kN;

c挡车器占用轨道长度              L=15m。

3、库外固定式液压缓冲挡车器

主要技术参数:

a 液压缓冲器(一套)最大吸收动能  W=336kJ;

b 最大制动力                      F=700kN;

c 最大工作行程                    S=600mm;

d 挡车器占用轨道长度              L≤3m。

4、库内固定式液压缓冲挡车器

a 液压缓冲器(一套)最大吸收动能  W=336kJ;

b 最大制动力                      F=700kN;

c 最大工作行程                    S=600mm;

d 挡车器占用轨道长度              L≤3m。

5、其它

(1)生产厂商应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其中包括产品的主要性能(含必要的计算书)、技术参数、结构特点以及有关外形图纸(如原理图或现场安装图)和照片等。并提供其在国内外同类工程中的业绩,以证明其挡车器的成熟性及可靠性。

(2)挡车器的供货附件应包含:养护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及必要的专用工具。

(3)生产厂商负有对挡车器最终用户养护维修培训的责任。

(4)挡车器在合适的位置装有产品铭牌,并表明下述内容:

产品名称及型号;生产日期及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单位名称;其它必要说明。

(5)质保期

挡车器整机质保期为一年,液压缓冲器质保期为三年。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有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1.2、生产能力: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必须满足CRCC认证要求。

3.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人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3.1.6、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四、询价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5月9日20:00至2025年5月12日2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