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兰州石化橡胶部用阻聚剂DNBP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次)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兰州石化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阻聚剂DNBP是目前应用于苯乙烯高温精馏中最广泛的阻聚剂之一,它对苯乙烯精馏过程中的苯乙烯自聚有着较强的抑制作用。根据2025年计划经营部年度需求计划,本次需采购2025年兰州石化橡胶部用阻聚剂DNBP,采购数量82吨。
2.2预估采购金额:180.4万元(含13%税、运费及其它费用)。
2.3招标范围及标段(标包)划分:划分1个标包,2025年兰州石化橡胶部用阻聚剂DNBP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量82吨。
2.4采购方式:带量采购。
2.5交货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石化公司指定仓库。
2.6交货期:本合同自前续合同数量履行完毕或前续合同履行期满(以先到时间为准)合同生效开始履行至2026年9月30日前按甲方通知发货。每批次按招标人排产通知到货。分批交货的,接招标人通知后3个日历日内到货;本合同2026年9月30日前提前完成合同数量或2026年9月30日未完成合同数量(余量不再执行)合同即终止。
2.7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至2026年9月30日。
2.8最高投标限价:阻聚剂DNBP 22000元/吨(含13%税、运费及其它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最新年度(2023年或2024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注: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可查询,提供审计报告查询截图。)
3.3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被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指被兰州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以及非因业务调整、无业务往来业务退出原因导致评价不合格被兰州石化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取消承包商准入资格、终止市场准入资格的)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④库内供应商处于“中止”、“终止”、“失效”等非“正常”状态的,在招标及非招标选商中将被否决;库内供应商相关产品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参加以相关产品为标的物的招标及非招标选商活动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1)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前30日)来在国内同类装置上具有使用业绩。
(2)提供业绩合同清晰扫描件(业绩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计)、对应结算发票的清晰扫描件,结算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发票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的视为提供虚假发票,请投标人谨慎提供相关资料。
注:该业绩为拟投标产品业绩,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提供自身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贸易商或代理商,自身有业绩的,提供自身业绩证明材料;自身无业绩的,可提供该产品制造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国内同类装置上的使用业绩若在合同中无法体现,请辅助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如用户证明等)。
3.5资质要求:
3.5.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品类;投标人若为贸易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品类。该剂为第三类易燃液体。
3.5.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或第三方运输单位)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标的物或覆盖标的物的危险货物运输。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技术标准或提供制造商质量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单或厂家出厂检测报告)。
3.6.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6.3同一产品生产(制造)商与代理商(贸易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出现同一商品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贸易商)投标的,否决该商品代理商(贸易商)投标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05月09日23时59分59秒至2025年05月14日23时59分59秒……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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