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建设陕西沙河抽水蓄能电站外加剂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5-09
一、受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沙河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外加剂一批,项目资金已落实,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沙河抽水蓄能电站是《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年~2035年)》中陕西省抽水蓄能规划“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也是《陕西省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调整报告(2021年版)》报告中推荐的新增规划站点。工程位于汉中市勉县,工程区距西安市公路里程约350km,下库距汉中市公路里程约40km,距勉县县城公路里程约20km,目前有新云公路可至本工程下水库附近,上库有村村路可到达。沙河抽水蓄能电站附近主要公路有高速G85银昆高速、G7011十天高速、G5京昆高速、国道G108、新云公路等从工程区附近通过,对外交通条件相对便利。工程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额定水头478m,电站装机容量1400MW(4×350MW),设计年平均发电量28.14亿kWh,年抽水用电量37.52亿kWh。电站枢纽由上、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电站建成后将承担陕西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储能等任务。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沙河项目部施工所用外加剂。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减水剂

减水率≥25%,泌水率比≤60%,凝结时间差:-90min~+120min,塌落度1h经时变化量≤30mm,掺量≤1%,含气量≤2.5%,收缩率比≤110%,抗压强度比:1d≥170%,3d≥160%,7d≥150%,28d≥140%

700

聚羧酸高性能(标准型),按照参量稀释后液体可直接使用

2

引气剂

减水率≥6%,泌水率比≤70%,含气量:4.5%~5.5%,凝结时间差:-90min~+120min,含气量1h变化量:-1.5%~+1.5%,掺量0.5%,收缩率比≤125%,抗压强度比:3d≥90%,7d≥90%,28d≥85%,相对耐久性≥80%

100

按照参量稀释后液体可直接使用

注:本次询比采购数量仅为预估数量,询比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本次询比采购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采购范围变更,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询比文件范围内商品实际需求量的调整,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日起,成交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5、交货地点:成交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分期分批将物资运输至施工工地(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新街子镇二道河村水电三局沙河项目)库房或厂区内指定的卸车地点。

6、质量要求:《必须符合满足买方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卖方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有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满足下列标准及技术规范: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13、《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 5100-2014标准要求,如遇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更新时,合同下物资将执行最新标准。

7、其他:(1)根据项目材料管理要求,用于工程主体的材料使用前,须将供应单位资质向监理、业主方报备。成交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资质、业绩等相关资料,配合采购人向监理、业主方报备,获批后方可材料供应。若确因货源不足,成交人无法供应材料时,需提供拟供厂家资质,待采购人上报业主审批且通过后方可进行材料供应。

(2)成交人每批次均需提供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3)采购人支付每笔货款,成交人需提交等额财务收款收据。

(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票据支付,支付票据期限为一年期,票据贴现手续费由卖方自行承担。物资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后30日内,卖方应向买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买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材料费和运输费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分期支付,60日内支付95%货款,剩余5%货款做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返还。买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必要时须报价人提供投标样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未送样品视为不响应本次招标。定标情况结合配合比实验确定。

8、验收方式

8.1标的物交货时,卖方(询价阶段的成交人)应同时交付包括并不限于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厂商资质等相关资料文件等。

8.2外观检查:双方核对标的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是否与合同相符;标的物有无损坏等。

8.3经买方验收交货合格后,双方签发交货验收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标的物产品国家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至少一份(2024年1月1日后)。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具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供应商应具有外加剂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2年2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明晰可辨,并附每份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一份)。

6、供应商必须是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8、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9、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报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报价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5月16日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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