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中心医院污水站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09
项目概况 漯河市中心医院污水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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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采磋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中心医院污水站运维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8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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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人两个院区(院部和西城分院)污水站日处理水量:1000立方米/天,经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规定的预处理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 |||||||||||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环保相关运维证书;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4,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下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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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5月12日 至 2025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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