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雅安永兴化工园区公用管廊项目等3个项目打捆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2025-05-09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雅安永兴化工园区公用管廊项目等3个项目打捆 (项目名称)已由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雅安永兴化工园区公用管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文名称: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厂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编号:雅经开审批【2024】4号;批文名称: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业主为 雅安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和申报债券资金;争取中央投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雅安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雅安永兴化工园区公用管廊项目等3个项目打捆。
  2.2项目建设规模:
  2.2.1雅安永兴化工园区公用管廊项目:项目新建公用架空管廊约7.8公里,其中一期(近期建设)6.75公里(涉及永兴大道南段2.92km、青江路1.67km、青江路东段0.18km、工兴路0.41km、永兴六路南段1.02km、永兴四路南段0.55km)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远期建设)约1.05公里(涉及永兴大道南段0.61km、青江路东段0.44km及永兴大道南段、永兴六路南段、青江路、工兴路加宽加高)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2.2.2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厂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在现有污水厂预留地内建设1座近期设计规模为3000m³/d的再生水厂,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土建规模3000m³/d,设备安装规模1500m³/d。二期设备安装规模 1500m³/d。建设再生水厂配套管线 DN100~DN250管线约25km。
  2.2.3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分类工程(二阶段):新建化工废水专用污水管网 DN150~DN350长约8466m,新增2座加压泵站(1座规模620m³/d,一座220m³/d),改造1座加压泵站(更换3台泵)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2.3建设地点:四川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内。
  2.4招标范围:各子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保修工作以及发包人指定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具体实施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6设计施工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各子项目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各子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
  2.7.1各子项目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且接到招标人发出的工作指令之日起至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提交招标人)60日历天;
  2.7.2雅安永兴化工园区公用管廊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下发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570日历天,其中雅安永兴化工园区公用管廊项目(一期)360日历天,雅安永兴化工园区公用管廊项目(二期)210日历天;
  2.7.3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厂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下发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360日历天,其中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厂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期)300日历天,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厂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期)60日历天;
  2.7.4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分类工程(二阶段)施工(监理单位下发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提供)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一级注册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由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与义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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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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