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昇隆循环产业有限公司龙钢年产150万吨钢铁渣粉项目10KV专线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09项目名称:龙钢年产150万吨钢铁渣粉项目10KV专线工程(招标编号:0866-25C1SXQY0359 )
招标范围:
(1)本工程总容量为17210KVA,外线采用双回路实施方案,第一路电源由韩城市110KV北庄变152间隔出线总负荷为9230KVA,第二路电源由韩城市110KV北庄变148间隔出线总负荷为7980KVA,两路电源线路走径一致,线路起点位于韩城昇隆循环产业有限公司园区高压配电室内(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龙钢公司南门外,玉镜大街南侧、龙门煤化工以西),终点位于韩城市110KV北庄变。
(2)本工程电缆必须采用YJV22-8.7/15-3×400铠装电缆、架空导线采用JKLYJ-10-240/30绝缘导线。
(3)施工图勘察设计。根据国家、行业标准、线路地形及发包方场地条件,完成整条供电线路施工图设计。
(4)甲方、市政及供电部门审定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试车和性能保证。
(5)线路工程涉及到的市政手续和电力手续办理、施工沿线青苗赔偿、周边村民协调、以及送电验收。
(6)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龙钢公司南门外,玉镜大街南侧、龙门煤化工以西,韩城昇隆循环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现场。
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供电局审批,接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40天内完成施工、验收及送电工作。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质保期:设备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试电力设备四级及以上许可证,承装电力设备四级及以上许可证。
(5)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及其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分别提供以上相应资质。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 2023年)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
3.3.1非联合体投标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2个类似项目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及内容、签字盖章页。
3.3.2联合体投标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需提供近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2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为准,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及内容、签字盖章页。
(2)施工单位需提供近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2个类似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为准,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及内容、签字盖章页。
3.4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电力行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电气(发输电)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供承诺书);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电气(发输电)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供承诺书);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或具有电力行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在册的正式员工,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4年6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注: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为一级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有项目经理本人在个人签名处签名须签署近期日期,项目经理电子注册证书右上角须有有效期限的水印,未手写签名或与电子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或一级注册证书右上角无有效期水印适应期限,该电子证书无效。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名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需提供承诺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承诺书) 。
3.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5月9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16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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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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