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市住建局《盐城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5-2035年)》和《盐城市城市绿线规划(2025-2035年)》等规划修编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09
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5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85万元,配送地址为湖北路64号景区分局机关因勤务需要办公、办案场所的粮油、禽蛋、调味品、佐料、食用原材料及冷冻食品等,具体包含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粮油类、干调类等食材的采购及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12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二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标处理,请填写完整)。《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7.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9.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见“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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