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2025-05-09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
2.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设备购置
3.项目编号:D6400-20250509000002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2594075.84
6.最高限价(如有):2553274.83元
7.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设备购置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空调机组 |
1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机关办公楼供暖制冷设备安全隐患治理设备购置。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594075.84 |
最高限价:2553274.83元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元) |
2594075.84 |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失信主体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为适宜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如大型企业投标应采用合同分包的方式履行(中型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分包),分包比例不少于合同总金额的40%,投标供应商应在资格证明文件分包资格审查情况表中进行相关内容的填写。
4.2因本项目涉及工程施工,投标供应商自行履行时或投标供应商采用分包方式履行时其分包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09至2025-05-1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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