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南省高速公路路网(联网)中心监控大厅与稽核中心新风机系统、空气净化机维护保养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09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采购条件

湖南省高速公路路网(联网)中心监控大厅与稽核中心新风机系统、空气净化机维护保养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需求人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参与,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联网中心监控大厅与稽核中心现有远大空气静电净化机4台(型号:TC4000)和2台远大洁净新风机(型号:SF1000、SD3000),分别于2017年和2020年采购安装。现拟公开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其提供3年维护保养服务。

2.2采购范围: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项)

上限价

(元/3年)

服务内容

1

中心监控大厅与稽核中心新风机系统空气净化机维护保养

1

68000.00

包括但不限于:

1、定期清洗除尘器、粗效过滤器;

2、定期更换活性炭片、粗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并清理机器内部卫生;

3、定期巡检机器运行状况,如发现机器故障,24小时内派人处理。

4、设备备品备件服务等。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耗材及维护保养服务要求一览表”。

2.3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4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及采购需求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成果文件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采购人及采购需求人的要求。

2.5采购执行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与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的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

2.6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D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备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质、业绩、信誉等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及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与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信用中国”网中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供应商响应。

3.5采购人不接受近三年内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响应(已友好协商和解的不受本条限制)。

3.6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D级的供应商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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