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机场交通枢纽综合体及公用配套工程-能源中心光伏发电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09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温州机场交通枢纽综合体及公用配套工程-能源中心光伏发电系统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温州市财政和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温州市财政占30%、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占7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定值计算及整定、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光伏系统接入能源中心、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移交生产、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相关的技术资料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2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⑤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其他要求: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三类人员”C类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 2025 年 05 月 10 日 09时00分至 2025 年 05 月 14 日16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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