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昆明南亚国际陆港开发有限公司员工通勤大巴服务商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09
1. 采购条件

1.1 昆明南亚国际陆港开发有限公司员工通勤大巴服务商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昆明南亚国际陆港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号)文件精神,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选聘本项目的成交人。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公司因员工通勤需要,需确定员工通勤大巴服务商。服务商提供客运大巴一辆(不低于38座)用于公司工作日期间职工上下班通勤。2年合同履行期间,需完成公司员工通勤服务工作,保障公司同事的上下班便利和安全。

2.2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2.3采购范围: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车辆(座位数不低于38座)和司机,在工作日期间负责接送采购人职工上下班,并负责采购人乘车人员交通安全。行使路线:北市区车场-巡津街-采购人职工上班所在地(安宁),到达公司时间不晚于9:00,下午从公司发车时间为17:10(指定司机下午到公司时间不晚于16:30);所产生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司机工资、过路、燃油、维修、乘客人生意外伤害险等)由承运人承担。具体路线及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4采购规模:约44.31万元(此金额为估算金额,最终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服务地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2.7质量要求:1.承运人按照合同及《行车线路、行车时间列表》的约定安全负责承运。采购人运行方案有变更车型或临时调整路线的,应提前一日通知承运人,并经双方管理人员确认后调整运行。2.承运人车辆应保证行车安全、准时的发车和到达地点。非承运人原因(道路交通堵塞等)造成承运人车辆无法准时到达站点的,承运人不承担相应责任。3.做好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4.车辆停放在采购人单位期间,承运人派出司机需服从采购人管理。5.承运人提供的车辆及驾驶人员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承运人更换车辆或者驾驶人员,承运人应当在次日进行更换。6.承运人提供的车辆须保证整洁,座椅无灰尘。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3.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谈判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负责人的合法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谈判申请人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车辆要求:谈判申请人提供的车辆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车辆为公司自有车辆的(即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为公司名称,使用性质为营运);车辆不低于38座,拟投入运行的车辆已购买车辆保险(必须有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客座位险、承运人责任险)并在有效期内;

(2)车辆为租赁车辆的(即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为租赁公司名称,使用性质为营运);车辆不低于38座;拟投入运行的车辆已购买车辆保险(必须有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客座位险、承运人责任险)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租赁协议(必须明确车辆权属、保险责任及违约责任等);

3.4拟配备的驾驶员不少于2名,持有效驾驶证,准驾车型属A1,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

3.5财务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谈判单位企业自身编制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谈判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情况说明;(财务报表可由分公司或其总公司提供)。

3.6企业信誉: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情形。

3.7具有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谈判申请,否则其将视为无效申请。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的谈判申请人,请于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6日,……获取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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