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技术服务(第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09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尔什营乡大新营村附近。 2.2 工程规模:机场油库新建4座10000m³航煤储罐,2座500m³回收罐,2座3500m³消防水罐,业务用房、化验室、油泵房、含油污水处理及危废间、消防泵房及变配电间、门房及换热站、隔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污油罐及其配套的小型构筑物,并配套建设油库控制系统等。航空加油站新建业务用房,30m³综合检测及灌油棚、综合检测罐、油车及管线车库、隔油池、油气回收装置和污油罐等建构筑物组成,建成后能满足综合检测、灌油及加油车停放。 2.3服务内容: (1)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编制验收方案,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应当编制验收方案。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20日将验收方案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组织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和现场验收。并按照专家意见整改现场/修改报告后存档备查。 (4)成果: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完毕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对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的批文或建设单位取得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评审会通过的意见之日止。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有有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包括化工、石化及医药); (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3.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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