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柬埔寨风力发电站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9

招标采购单位:投资公司总部

采购项目编号:TZGSZB-FW-ZBCG-FXKZB-2025-009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柬埔寨风力发电站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公告发布时间:2025-05-09 19:00:00

签收登记截止:2025-05-15 10:00:00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柬埔寨风力发电站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ZGSZB-FW-ZBCG-FXKZB-2025-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柬埔寨风力发电站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柬埔寨。
(2)建设规模: 150MW 。
(3)服务期限:暂定于2025年6月开展相关工作,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从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报价有效期为两年半。(注:具体服务时间视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调整,分阶段开展工作,前一阶段工作结束并达到开展后一阶段工作条件时,招标人通知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2.2招标范围:
分阶段开展项目所有非诉讼法律事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部分:法律尽职调查及整体方案制定:
(1)出具关于柬埔寨电力行业和新能源开发的法律和监管框架报告;
(2)负责开展对中间控股公司(香港)的全面法律尽职调查;
(3)负责开展对项目公司(柬埔寨)的全面法律尽职调查;
(4)对合作方(中间控股公司股东及有关关联公司,项目公司柬埔寨股东)进行背景调查;
(5)研究设计项目投资路径,并对相关问题出具书面法律分析及法律支持;
(6)为该阶段工作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按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股权收购及投资决策
(1)负责起草或审查中间控股公司的公司章程、注册文件等相关法律文件,使中间控股公司具备招标人实施股份收购和投资决策的条件;
(2)负责起草或审查项目公司为获取项目开发所需的购售电、项目执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使项目公司具备招标人实施股份收购和投资决策的条件;
(3)负责起草或审查与合作方/中间控股公司/项目公司的各类合作协议、股权转让、章程等相关交易文件,参与合同谈判;
(4)负责开展项目专项风险评估,出具专题报告,满足项目在招标人集团内部的投资决策流程;
(5)协助招标人完成中国政府投资审批(备案);
(6)负责完成项目股权交割手续;
(7)为该阶段工作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按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三部分:项目建设及融资
(1)负责起草、审查、修改、谈判项目EPC、运维协议;负责对中信保保险协议、商业保险协议的审查修改;
(2)负责完善项目融资方案,负责完成银行融资文件的审查修改;
(3)负责起草项目公司为获取项目建设有关证照、手续所需的法律文件;
(4)负责项目建设直至竣工验收法律相关工作。
(5)为该阶段工作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按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四部分:土地文件尽职调查
负责项目土地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审核和现场抽查,确认土地权属,确认土地租赁的合法有效性并对审核结果出具法律意见。
附加项:
(1)负责重要合同文件翻译;
(2)2次免费法律培训;
(3)负责完成香港、柬埔寨及其他境外各类审批手续以及其他可能涉及的境外投资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律师事务所要求
3.1为国内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在东南亚地区设立有分所或代表机构,或与当地律所有合作意向(需提供合作意向律所名称及介绍);
3.2境内律所都应当具有3个及以上(其中至少包括1个东南亚地区)境外电力项目并购或绿地开发方面的法律服务业绩(提供境内律师所相关业绩,及境外律所(或分所、代表机构)规模、业绩介绍及支撑文件);
3.3境内律所具有为中国企业服务的经验,有以中文和英文进行法律服务的能力;境外律所(或分所、代表机构)应当有与境内律所匹配外文进行法律服务的能力。
3.4境内律所及境外律所都应当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执业记录,无在招标、报价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无禁止执业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律师要求
本项目要求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团,境内律所牵头负责本项目,境内律所团队中至少包含1名合伙人和2名资深律师,境外律师应至少包含1名合伙人。律师团成员应持有相应合法的执业证书,并具有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丰富法律工作经验及良好服务意识,具体要求如下:
3.6合伙人应具有10年以上执业年限,曾经为3个及以上境外电力类并购或绿地开发项目提供过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并担任主要负责人,中英文熟练。按照项目工作需要,负责组织法律尽职调查、商务谈判、法律文件起草审核等。
3.7资深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年限,曾经为2个及以上境外电力并购或绿地开发项目提供过专项法律服务工作,中英文熟练。
3.8境外合作律师应为合伙人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年限,曾经为1个以上电力并购或绿地开发项目提供过专项法律服务工作,英文熟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9日19时00分到2025年05月15日10时00分
4.2获取方式:
(1)报名: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5月15日10时00分前在(http://ec.ceec.net.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签收并报名(招标公告栏下方“查看更多信息”→该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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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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