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项目污染土壤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9本招标项目 转型升级项目污染土壤处置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转型升级项目费用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转型升级项目污染土壤处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染料厂转型升级项目产生约6.3万吨污染土壤,部分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的筛选值或管控值,需要外委无害化处置。根据中国石油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出具的《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项目染料厂施工废弃土场地修复方案》中的相关建议,决定采用无害化焚烧方式(含水泥窑协同焚烧)对污染土进行处置。
污染土壤总量6.3万吨,设置最高限价212元/吨(含税、含装运费),概算1336万元。(以上总量为预估量,结算以检斤为准)。
2.2 服务内容:负责对转型升级污染土壤进行无害化焚烧(含水泥窑协同焚烧)处置。2.3服务期限:暂定2025年6月10日-2026年10月31日
2.4服务标准:处置企业要保证污染土壤及时清运,合规处置。
2.5报价方式: 单价报价(含税、含装运费)
2.6其中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污染土壤总量6.3万吨,设置最高限价212元/吨(含税、含装运费),概算1336万元。
2.7招标范围为:通过招标确定转型升级项目污染土壤处置价格;
2.8资格预审:本项目不采用资格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1.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人应建有工业固体废物焚烧(包括水泥窑协同焚烧)装置或项目,环评手续齐全(提供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及验收资料),投标人自身或者委托的运输单位应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车证扫描件,委托运输的同时提供运输委托合同及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
1.3投标单位2023年至今未因固废违规处置受到过各级政府的行政处罚,须提供未受罚承诺书并签字盖章。
2、业绩要求
无
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4.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如下内容全部需要书面承诺)
6.1投标人2022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7、技术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工业固体废物焚烧(包括水泥窑协同焚烧)装置或项目,焚烧温度应大于1100℃。应提供环评文件(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及验收资料)及设计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处置污染土壤的生产技术方案,处置过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环境应急预案;
4、在签订合同生效后,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持续清运污染土壤,确保转型升级项目污染土壤在规定期限内全部转移处置完毕,投标企业需提供承诺书。
5、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采取防泄漏、防散落、防扬尘、防雨、防异味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污染土壤造成环境影响。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避开人员密集区、生态保护区,留存好GPS行车记录仪中的行车轨迹,同时要留存清运记录。投标企业需提供承诺书。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5年05月09日19:00至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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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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