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桶装离子膜液碱采购询价公告
2025-05-09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桶装离子膜液碱采购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太仓市
2.2 规模: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燃煤机组
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工程拟扩建2×1000MW国产超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采用先进二次再热技术,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烟尘、SO2、NOX排放浓度达到超净排放标准。
2.3 交货地点: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工程施工工地指定地点交货。
2.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号。
2.5 采购内容:具体供货数量及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按现场实际用量结算(桶装离子膜液碱用量约为10吨,每次1吨(40桶)分10次送货)。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3.1.2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间);
(3)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采购人上级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况;
(4)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3.1.3 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本项目接受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参与。若为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的供货支持,提供与生产商签订的相关供货协议或授权文件。
3.2.2 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授权经销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2.3 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或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运输,还须提供双方的委托运输合同复印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必须在委托期限内)。
3.2.4 自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有火力发电厂离子膜液碱的供货业绩至少1份。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含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供货内容的关键信息页。
3.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供应商可于2025年5月9日上午8:30时至2025年5月14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1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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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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