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2025年脱硫用消泡剂、增效剂询价公告
2025-05-09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2025年脱硫用消泡剂、增效剂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太仓市
2.2 规模: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燃煤机组
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工程拟扩建2×1000MW国产超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采用先进二次再热技术,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烟尘、SO2、NOX排放浓度达到超净排放标准。
2.3 交货地点: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工程施工工地指定地点交货。
2.4 交货期:在采购人通知供货日起算,保证3天内到货。
2.5 采购内容:
项目 |
装运方式 |
总计 |
消泡剂 |
25kg/桶,塑料桶,汽车运输 |
10吨 |
增效剂 |
25kg/桶,塑料桶,汽车运输 |
20吨 |
详见项目采购需求。暂估数量,不作为发货和结算依据,买方有权根据项目需要停止卖方继续供货。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3.1.2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间);
(3)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采购人上级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况;
(4)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3.1.3 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自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有脱硫用消泡剂或增效剂的供货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含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供货内容的关键信息页。
3.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供应商可于2025年5月9日上午8:30时至2025年5月14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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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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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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