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齐鲁分公司鲁油鲁炼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塔器、反应器羰基硫水解反应器招标公告
2025-05-09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鲁分公司鲁油鲁炼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塔器、反应器羰基硫水解反应器,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羰基硫水解反应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1 |
齐鲁分公司鲁油鲁炼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塔器、反应器 |
/ |
2.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羰基硫水解反应器 |
1.000 |
台 |
2 |
氧化再生塔 |
1.000 |
台 |
3 |
液化气预水洗塔 |
1.000 |
台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1级,提交复印件。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以来反应器、塔器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其中至少提供1台堆焊材质和1台三类压力容器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规格、合同的签署和盖章页。如合同复印件不能涵盖证明业绩的相关内容,应提供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5月9日22时30分至2025年5月14日22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0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25年5月20日9时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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