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乙丙橡胶装置搪玻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乙丙橡胶装置搪玻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乙丙橡胶装置搪玻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与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乙丙橡胶装置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前期主要包括20万吨/年溶液法FDPE、2×2.5万吨/年乙丙橡胶、2×1000Nm3/h电解水制氢、10万吨/年POE、10万吨/年1-己烯/1-辛烯等装置,以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厂外工程等。

2.2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参数

单位

数量

1

3400-V-1101

ID1200×TL1400mm

VX 催化剂合成罐

1台

2

3400-V-1102

ID1200×TL1400mm

VX 催化剂合成罐

1台

3

3400-V-3101

ID2700×TL3000mm

失活器

1台

4

3400-V-3201

ID2700×TL3000mm

失活器

1台

5

3400-W-3101

详见MR文件

搅拌器

1台

6

 3400-W-3201

详见MR文件

搅拌器

1台

2.3交货期:2026年01月30日前,供货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及随机资料到达现场。

2.4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本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2.5技术要求:详见MR文件。

2.6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试运行72小时验收合格后起12个月或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3.1.2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成撬商投标。

3.1.3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压力容器D2级(2019年5月31日前取得)或D级(2019年6月1日后取得)及以上制造资质。

3.2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为准。

3.2.4开标当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

3.2.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2.6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技术及设备没有、也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人拥有或控制的其他知识产权利益,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如因此产生纠纷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3.2.7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发生因投标产品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时间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2.8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注:3.2.1—3.2.3项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3.2.4—3.2.8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未公开2024年度报告的,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使用工况相同或接近,瓷釉采用进口原材料不少于1台(容积≥20m³)的搪玻璃设备并带搅拌器的成功在用业绩,工况条件见数据表。

(1)有效证明文件形式:应附有效销售合同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可隐去价格)和能够体现上述参数的技术协议(附件)部分内容,用户出具的使用良好证明文件。

(2)有效证明文件内容:应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时间以及具体用户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5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6日17:00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