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国重实验室完善公共平台建设以及16号楼老旧公用设备更新换代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32,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国重实验室完善公共平台建设以及16号楼老旧公用设备更新换代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332,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高压灭菌锅 |
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76,000.00 |
- |
1-2 |
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 |
烘箱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 |
- |
1-3 |
电子工业生产设备 |
纯水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 |
- |
1-4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波长多功能荧光酶标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0 |
- |
1-5 |
临床检验设备 |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96,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接采购人通知后90(进口)、30(国产)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或相关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或相关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国重实验室完善公共平台建设以及16号楼老旧公用设备更新换代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属于预留份额(通过合同分包形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承诺预留采购项目合同金额比例14.71%或以上给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且与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交《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接受分包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接受其他供应商的分包参加本项目(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否则不予认定。(注: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国重实验室完善公共平台建设以及16号楼老旧公用设备更新换代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为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及分公司(分支机构)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至 2025年05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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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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