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吉林市裕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091.项目编号:JL-RZ;
2.项目名称:2025年吉林市裕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3.最高限价:不高于折扣率97%(商品价格参考现行《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零售价格监测表,针对监测表未包含的副食品类,以吉林市东北亚批发市场及江南批发市场 同期实际成交均价为基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需求:蔬菜、米面油、调味品等副食供应商
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3投标人须配备两名配送人员,且均应具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发的健康证明;
3.4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7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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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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