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祥云县人民医院法律专项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09
一、项目名称:祥云县人民医院法律专项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CXZ

三、招标采购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采购范围为采购医院法律专项服务,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医院常年法律咨询业务,为医院提供法律服务如:法律意见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普法宣传服务、涉法事项服务及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服务。(具体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序号

内容

采购预算价(元)

备注

1

常规法律咨询服务(总价/年)

67000.00

全费用包干

2

诉前调解服务费(每件)

5000.00

承接医院委托,参与医院医疗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申请司法确认手续的办理

3

一审法律服务代理费(每件)

10000.00

医疗损害侵权纠纷案件常规诉讼代理一审法律服务费(诉讼标的金额≤10万元)

4

一审法律服务代理费(每件)

15000.00

医疗损害侵权纠纷案件常规诉讼代理一审法律服务费(诉讼标的金额10万元<诉讼标的金额≤20万元)

5

一审法律服务代理费(每件)

20000.00

医疗损害侵权纠纷案件常规诉讼代理一审法律服务费(诉讼标的金额20万元<诉讼标的金额≤30万元)

6

一审法律服务代理费(每件)

30000.00

医疗损害侵权纠纷案件常规诉讼代理一审法律服务费(诉讼标的金额>30万元)

合计(元)

147000.00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预算价:147000.00元(本次采购金额为采购清单附表中各项单价之和,本项目为单价招标,按实结算,每年约 18.20 万元)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八、服务期限:3年,招一采三,合同1年1签。(每年采购人对服务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需求采购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单位续签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的法律关系终止。服务周期内,如遇国家、省、州、县政策调整,需要集中采购、统一管理的,则按照国家、省、州、县最新政策规定执行,由此造成影响合同执行的,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

九、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5月9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每日8:00至12:00,14:00至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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