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开封市中心医院医疗美容科Q开关Nd:YAG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9
2、项目名称:开封市中心医院医疗美容科Q开关Nd:YAG 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0000.00元

最高限价:17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SBZB-2025-0508

开封市中心医院医疗美容科Q开关Nd:YAG 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170000.00元

170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Q开关Nd:YAG 激光治疗仪1台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6.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规格:(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7.采购范围:Q开关Nd:YAG 激光治疗仪等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从成立之日起,按实际情况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代理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投标产品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3.4、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失信被执行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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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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