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EPC(十三条路)施工总承包三标段项目混凝土材料采购公告
2025-05-10本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EPC(十三条路)施工总承包三标段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建设内容包括:永兴路(西环路-宝云街)、隆兴路(西环路-宝云街)、顺平街(宁安路-人民路)的道路排水防涝能力改造,总长6154m。新建一座顺平桥,桥长37m。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EPC(十三条路)施工总承包三标段项目需对混凝土材料进行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采购内容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包件数量 |
单位 |
备注 |
HNT-01 |
混凝土01 |
明细见招标文件 |
1 |
明细见招标文件 |
明细见招标文件 |
包件明细见内容:招标文件
三、报价人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
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能力、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保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1.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报价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两年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1.6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稳定可靠能力处理协调地方关系,保证报价材料及时稳定供应,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采购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国铁建不合格分包商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8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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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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