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ZD
项目名称:天津市城市运行指挥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832.512万元 最高限价:832.51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832.512 |
832.512 |
房屋工程总承包服务 |
天津市城市运行指挥中心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1月30日完成全部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刚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1.4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书面声明。(截至投标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4. 资质等级证书: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证书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5. 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6. 本项目须配备:(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4)施工项目部人员:1)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原件,且为本单位职工;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施工单位投标人应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及津建筑【2012】1091号、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规定执行;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1)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购买文件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及主办方。联合体家数最多为2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2日到 2025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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