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2025-2027深圳前湾燃机电厂保卫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0本招标项目2025-2027深圳前湾燃机电厂保卫服务项目已由企业内部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2025-2027深圳前湾燃机电厂保卫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深圳前湾燃机电厂总规划装机容量为6台390MW级单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分两期建设,本期工程建设3台390MW级单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电厂二期工程计划扩建3台390MW级单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前湾燃机电厂位于深圳市西部南头半岛大铲湾(前海)海域对岸的大铲岛上。大铲岛隶属深圳市南山区,其四面临海,离深圳市中心区约15km,与陆地隔海相距1.5~2.0km。厂址与对岸陆域的乐意码头隔海相望,相距约1.2km,南与孖洲岛毗邻相距约1km,北邻小铲岛3.5km,东南方向距赤湾港区约6km,东距深圳西部妈湾港区约1.5km。
厂址所在的大铲岛,四面临海,海上交通方便,附近有万吨级的妈湾港和蛇口港。在陆地,厂址可以以深圳市为依托,利用深圳的航空、铁路、公路运输的便利条件。但厂址所在地――大铲岛为孤岛,目前与内陆无公路相连。
电厂沿岸线建有一座3000吨级(设备物资码头,兼轮渡码头)重件码头、一座500吨级交通码头,以解决电厂安装和运行时大件设备、消耗品及材料、电厂人员交通运输问题。在妈湾内陆岸线(海军码头旁)建有电厂专用陆域交通物资码头(兼轮渡码头)。解决人员、物资、建材等地方交通运输问题,同时解决电厂供水管线、通讯电缆、输气管线的登陆问题。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3)服务期:自服务之日起,周期二年(以自然月计算为24个月)
本项目第二年合同生效条件:乙方在上一年度考核达到“优、良”时可直接生效。上一年度考核达到“中”时需扣除上一年2.5%的合同总费用后方可生效。年终考核为“差”,甲方将扣除乙方当年5%的合同总费用且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2.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2025-2027深圳前湾燃机电厂保卫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1.2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承诺函》为准]
3.1.3投标人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的业绩要求:
①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不少于3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的保卫管理业绩。
②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2个燃煤或燃气发电厂类似的年度项目承包合同(连续承包的项目每年算1个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合同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资料,且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和服务范围等。
以上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和履约情况证明材料(包括结算发票或合同收款凭证或交工/竣工报告或阶段性验收报告或项目执行评价表或用户评价表或质保验收表等证明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15日。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年5月10日00:00至2025年5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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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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