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安装分公司弥渡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项目新街镇新建第三污水处理厂房建、水电、消防安装工程钢材招标公告

2025-05-11
项目名称:弥渡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应急管网
二、招标单位: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弥渡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应急管网钢管钢材材料
2、生产厂家:/。
3、项目地点:大理州弥渡县
四、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税率为:13%;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一票制;投标报价为现款现货含税价、运输费、吊卸费、1个月赊销费用;要求上传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书及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为附件,报价附件要求上传分离单价、运费、吊卸费、1个月赊销费用等相关费用及合计单价,附件合计单价要求与云上营家投标报价明细清单单价一致,未上传附件视为无效(废标)。
2.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均明确约定《承诺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投标人在投标时未随投标文件提交法人签字盖章的承诺函原件,视为废标。
五、付款方式:材料款支付结合总(分)包合同,(1)甲方在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按月审核乙方供应材料并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每月20日前按上月结算金额的 80%付款;(2)乙方材料供应完毕,且甲乙双方书面确认质量合格,最终结算确认后支付至90%;(3)甲方与发包人的施工主合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完成且甲方收到发包人的工程尾款和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材料结算剩余款项。如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低于发包人合同约定比例,则以上(1)(2)(3)付款条款均按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降低10%支付。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签字盖章的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后未付款,乙方注销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按结算金额提供发票,以免造成税务风险和无法付款的争议。
六、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七、供货周期:2025年3月30日——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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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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