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城区新建公厕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1
项目概况 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城区新建公厕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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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栾川 | |||||||||||||||
2、项目名称: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城区新建公厕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812,900.00元 | |||||||||||||||
最高限价:38129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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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磋商项目工程概况: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公厕6座。(详见磋商文件及图纸)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4 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答疑(如有)所包含的内容。 5.5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7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8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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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本项目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5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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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5月12日 至 2025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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