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核岛安装施工重新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12招标项目名称: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 号机组核岛安装施工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海阳市
建设规模:计划建造2 台百万千瓦级CAP1000 压水堆核电机组
2.2 招标范围
合同子包1:5、6 号机组核岛安装施工
反应堆厂房(11)、辅助厂房(12)、附属厂房(40)、放射性废物厂房(50)、柴油发电机厂房(60)、模拟机安装及轻水泡沫站(611)等厂房内安装施工,包括合同子包区域的大宗材料安装,合同子包区域内的埋管、电缆敷设及支架和桥架的安装,合同子包范围内的所有大件设备的场内运输和倒运(含IHP 拼装后的大件运输),核岛内的实物保护、建安试验、单体调试、压力试验、管道冲洗/吹扫、系统冲洗/吹扫工作,移交工作及移交后的遗留项处理,调试期间的调试配合、支持和服务等工作。
合同子包2:大型结构模块现场安装:
大型结构模块现场安装(包括CA01、CA02、 CA03、CA04、CA05、CA20、CB20 模块)和前述模块拼装完成后的场内运输工作。
合同子包3:箱罐制作安装:
除盐水贮箱(13),硼酸贮存箱(14),非能动安全壳冷却辅助水箱(15),凝结水贮箱(16),燃油贮存罐(61A/B),消防水箱(27/28)的制作及安装,包括部分设备采购及保温。
合同子包4:核清洁工作:
核岛相关房间、构筑物及内部设备的核清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面、顶棚、支架、盖板、格栅、设备、管道等区域内所有设施和设备的外表面及相互间的可达缝隙清洁;水池、地坑、集水沟等的内表面清洁,密闭的地坑除外。
2.3 计划工期
本核电项目的合同工期暂定为62 个月,2 台机组间隔10 个月。5 号机组以FCD+0 为起点,到具备商运条件FCD+52 为止; 6 号机组比5 号机组延后10 个月,以5 号机组FCD+10 为起点,具备商运条件为5 号机组FCD+62。
本次招标项目5 号机组FCD 时间暂定为2025 年10 月31 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施工及服务,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
许可证(许可活动范围覆盖招标范围所有核级物项,包括核安全机械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储罐、热交换器、管道和管配件、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支承件、波纹管/膨胀节、闸门、机械贯穿件、法兰、铸锻件、设备模块、泵、风机、压缩机、阀门)和核安全电气设备(包括传感器、电缆、电气贯穿件、仪控系统机柜、电源设备、阀门驱动装置、电动机、变压器、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覆盖核安全级别1、2、3 级和1E 级核级设备)。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60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当月起往前推算)至少承担一项百万千瓦级及以上核能/核电项目核岛安装施工业绩(包含在建业绩)。
3.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并注册于投标人;2)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3)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4)具备2 年以上核岛安装项目经理或5 年及以上核岛安装项目副经理级管理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3.5 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
3.6 信誉要求:
(1 )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招标人供方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5)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当月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 安全质量要求:
(1)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根据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发布的核安全法规《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 及相关导则、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发布的《核设施质量保证要求》ASME NQA-1(2015)的相关要求,制定并执行满足本合同要求的项目质量保证大纲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
(2)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当月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且近18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当月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05 月12 日至2025 年05 月19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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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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