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洱县人民医院血透机、手术显微镜、心脏彩超、病理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5-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EZC

项目名称:宁洱县人民医院血透机、手术显微镜、心脏彩超、病理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830

最高限价(万元):830

采购需求:采购全新的血液透析机13台、血液透析滤过机9台;采购全新的心脏彩超1台;采购全新的神经外科手术显微镜1台;采购全新的脱水机1台、染色机1台、生物显微镜1套、组织包埋机1台;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验收 标段2: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验收 标段3: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验收 标段4: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企业)。;(1)宁洱县人民医院血透机、手术显微镜、心脏彩超、病理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2)宁洱县人民医院血透机、手术显微镜、心脏彩超、病理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3)宁洱县人民医院血透机、手术显微镜、心脏彩超、病理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4)宁洱县人民医院血透机、手术显微镜、心脏彩超、病理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投标人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09 06:00至2025-05-16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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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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