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技术中台安全能力中心工程统一认证系统软件开发与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2二、招标编号:16-04(登录后查看)
三、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工程中的统一认证部分,预算373.24万元,具体功能包括:
(1)基于主数据的身份信息,实现认证信息生命周期管理。
(2)实现多种认证方式和认证策略的灵活配置,为内部业务系统提供安全的认证服务。
(3)实现认证风险识别、管控和审计管理能力,实现风险的监控和处理、行为审计。
(4)完成新一代营业渠道系统等11个系统配套改造,实现与统一认证系统的对接。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央企总部、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含各省分公司)、电信运营商总部(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的不少于1个的实施案例证明材料;应提供实施案例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报价清单、合同总价等,盖章要求清晰可辨),应可从中识别并重点标注与身份认证相关的关键内容;案例内容包括项目概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效果等。若合同甲方非上述范围内单位直接签署,需提供能准确辨识最终用户的证明材料,若合同乙方由代理商签署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授权函。
(二)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373.24万元。
(三)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四)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七)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注: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书”中加注星号(“*”)的条款为关键技术要求,投标人任意一项应答不满足,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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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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