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1号炉超温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2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1号炉超温治理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2.2 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限1年(2025年8月1日- 2026年7月31日),施工工期15天,具体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生产运营-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1号炉超温治理项目(CHDTDZ009/22-QT-06401):对米东热电公司#1炉屏过出口集箱右一、六;屏过出口集箱左一;屏再出口集箱右一、三;屏再出口集箱左一;炉顶屏过、屏再集箱脱落保温处;炉顶新增水冷蒸发小屏上集箱等两台炉区域开展超温治理,中心筒出口烟道增加外保温。具体内容为拆除原脱落、破损保温,更换四层保温棉,外包铝皮,使用铆钉固定,同时对穿墙管密封罩盒处需要配合重新灌浇保温浇注料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1号炉超温治理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同时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防腐保温施工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5-12 11:002025-05-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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