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珠海至江门段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ZJQG-1标)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5-12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珠海至江门段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珠海至江门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投审〔2021〕10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广东珠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级财政、珠海市、江门市,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珠海段资本金由省级与珠海市按5:5分担,江门段资本金由省级与江门市按7:3分担,其余申请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珠肇高铁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ZJQG-1标项目部。本次招标项目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珠海至江门段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ZJQG-1标)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监理招标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珠海至江门段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ZJQG-1标)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监理招标

工程建设规模:

珠海至肇庆高铁(珠海至江门段)珠海市境内设计里程DK0+068~DK28+963.296范围内的电力迁改,共设1个标段。内容包含:110kV电力迁改4处、220kV电力迁改3处、500kV电力迁改3处。

工程建设地点:珠海市。

2.2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为1个标段。

监理范围: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珠海至江门段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ZJQG-1标)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珠海至江门段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ZJQG-1标)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内容中对应的管线迁改工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围蔽等的施工监理,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管线迁改前期数量调查、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检(监)测工作、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2)负责标段范围内管线迁改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基础工程、防水工程、土方回填、管线预埋、杆塔、架线工程、排水等工程、辅助及措施工程。

(3)负责监理管理工作,对招标人针对标段内容另行发包的其它单位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检测、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等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取样、送检,监测点埋设、工程日常监管等。

(4)监理服务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对本项目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实施协调管理和配合服务。对施工总承包单位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工程,审核专业分包单位资质及合同,并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施工方面协调管理。

(5)协助办理工程开工、报批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规划验收、环水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项必须的备案工作。

(6)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协助办理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7)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监理服务期限:暂定11个月,监理服务期自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此处指终审部门的竣工结算)止,包括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自2020年2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电力工程[即500KV及以上电力迁改监理项目或500KV及以上电网技改、修理监理项目])。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及对应所辖施工标的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3.1.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人员要求:

3.3.1承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有正履约的在建项目,须提供监理人员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电力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和[电力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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