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开封市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购置一批透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购置一批透析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BB-25(登录后查看)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预算金额:199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供货地点:开封市中医院指定地点

2.7、采购内容:开封市中医院采购血液透析用水处理设备1台,血液透析滤过机2台,血液透析机12台,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8、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9、质保期:三年;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2.1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开封市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购置一批透析设备采购项目。

2.1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证明的要求:

(一)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以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二)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三)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承诺书)

3.2、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3、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3月01日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信息”,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登录后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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