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茶陵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关于办公楼及各烟站白蚁防治(三年)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2
1.招标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茶陵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关于办公楼及各烟站白蚁防治(三年)项目

1.2 项目编号:QJH

1.3 最高限价:120000.00元(3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1.4 采购内容:本次拟实施白蚁防治区域包括茶陵县烟草分公司、腰陂烟站、火田烟部、枣市烟站、烟叶仓库、物流中转站。对院内、烟叶仓库、物流中转站和各烟站站内白蚁进行日常消杀防治。其中:茶陵县烟草分公司占地约10亩、腰陂烟站占地约20亩、火田烟站占地约22亩、枣市烟站占地约17亩、烟叶仓库占地约27亩、物流中转站占地约10亩。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须具备‌白蚁防治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2.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投标人存在向采购单位及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存在向采购单位及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采购单位可依据收到或发布的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经集体研究决定后将在一定期限内对其采取禁入措施,其中行贿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止参加株洲市烟草系统新采购项目。此禁入措施适用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行贿人。在列入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株洲市烟草系统其他采购项目。

2.7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2.8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9日止(每天8: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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