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溪洛渡水电站通风空调系统表冷器更换项目公告

2025-05-12

溪洛渡水电站通风空调系统表冷器更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51100130354 )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

一、招标条件

本溪洛渡水电站通风空调系统表冷器更换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下设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永善溪洛渡电厂,是溪洛渡水电站的项目业主(为本项目的买方),本项目招标完成后将由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永善溪洛渡电厂完成合同签订并负责合同实施。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溪洛渡电站通风空调系统组合式空调机组投运时间已达10余年,随着运行时间的增加,近年来,组合式空调机组表冷器两端的连接弯管多次出现渗漏,主要由于设计结构不太合理,弯管与直管焊接工艺不佳,长时间运行导致焊接处管壁变薄破裂,且弯管结构表冷器维修较困难。2022年已试验性对其中1组表冷器进行更换,运行效果良好,计划对剩余7组表冷器进行更换。

2.2招标范围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7个组合式风柜表冷器(28个一级表冷器、28个二级表冷器)。其中安装部分包括风柜解体及恢复、旧表冷器拆除、新表冷器安装等。

2.3交货要求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25年08月01日~2028年12月31日。

拟采购物资分二批次供货。其中,2026年1月前完成第一批次物资供货;2027年12月前完成剩余合同物资供货。供货批次及安装进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附件4:交货进度批次及安装进度计划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合式空调或空气冷却器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拟供货品牌生产厂家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组合式空调或空气冷却器的供货业绩;

注:“空气冷却器”指“GB/T 14296 空气冷却器与空气加热器”中定义的“用冷水、乙二醇溶液间接等湿和减湿冷却空气的表面式热交换设备”。

(3)财务要求:近2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满足上述资质要求。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年5月13日8:30 至 2025年5月19日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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