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站后工程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5-12
一、竞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站后工程项目经理部因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站后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拟就建设所需的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开展采购,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已具备竞标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公开竞标)。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站后工程项目

2.2、项目概况: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西起璧山,向东穿缙云山后,经虎溪站、大学城南站、寨山坪站至西永站,后穿中梁山至磁器口站、沙坪坝站,出站后向东南经石桥铺站、大坪西站至重庆站,向南下穿长江至后堡站、南坪站,之后向东穿铜锣山,经广福大道站、重庆东站,向东穿越樵平山至惠民站。线路全长56.008km,设计时速140千米/时,设车站15座(本工程不含壁山站),其中高架站1座(璧山站),其余14座均为地下站;设一段一场,重庆东车辆段、璧山停车场。

2.3、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

序号

包件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JPS-01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DN100,P=1.6MPa

m

2110.00

满足用户需求及技术规格书、设计及规范要求

2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DN150,P=1.6MPa

m

7365.00

3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DN200,P=1.6MPa

m

2285.00

4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DN250,P=1.6MPa

m

150.00

5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DN300,P=1.6MPa

m

110.00

6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DN32,P=1.6MPa

m

320.00

7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DN400,P=1.6MPa

m

65.00

8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DN50,P=1.6MPa

m

265.00

9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DN600,P=1.6MPa

m

20.00

10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DN65,P=1.6MPa

m

1000.00

11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DN80,P=1.6MPa

m

510.00

合计

 

14200.00

2.4、竞标范围:根据重庆轨道交通27号站后工程项目施工的具体情况,本次招标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JPS-01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2.5、交货时间:2025年05月-2027年12月;若有变动,以采购人正式通知的实际交货时间为准。

2.6、到货地点: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沿线施工站点或采购人指定的其它交货位置。

2.7、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8、质量要求:满足重庆27号线站后工程用户需求及技术规格书和设计要求。

2.9、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结算。

2.10、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量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单位不对竞标响应人进行任何补偿。本次公开竞标同型号规格供应数量增加时,在原合同单价不变情况下签订增充合同。

2.1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具有不低于5年的生产经验,必须具有完整的自主研发能力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应具有国家级第三方检测报告。

3.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代理商也可提供品牌承诺书,但承诺品牌必须与第一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3.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2023年)。响应人必须能够连续、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因纳税身份变化变更税率,不得更换供应商,不得要求向第三方支付款项(提供相应承诺书)。

3.4、投标人专项资格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CNAS”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产品应具有国家级第三方检测报告。

(3)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需具有(2021~2024年)合同额在50万元及以上提供三年内3个及以上的业绩与合同,其中要求有至少1条城市轨道交通(地铁、单轨)、市郊铁路、市域快线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供应合同(含合同清单)、发票扫描件,已开通运行安全运行用户证明);

(4)投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2023年),且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的财务状况应为连续三年赢利;

(5)其他要求:

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

3.5、竞标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序号

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1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

2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

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6

近三年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7

被列入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黑名单

3.6、其它要求

(1)近三年财务状况应为连续三年盈利。

(2)所提供产品的生产商须具备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设备物资的生产、制造能力,有较先进的制造、加工技术和加工设备、工装;有完善的检测、试验设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近五年内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说明正本。

(4)“近五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响应人应详细理解用户需求及规格书中对设备物资要求的检验/检测要求并提供证明。

(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的公司或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7)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资料,原件备查。

(8)如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且有矛盾时,以上述商务资格要求的表述为准。

3.7、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8、本次竞标为平台全流程,请竞标响应人务必认真阅读公告第五节“竞标文件的递交”,尽早办理竞标所必须的电子密钥。

3.9、特别提醒:未按要求对本次招标所参与投标包件进行响应(一包一响应)的、响应了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3.10、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上显示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5月20日10:00前(北京时间)……获取竞标文件。

五、竞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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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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