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消防训练基地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2项目编号:069(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茂名市消防训练基地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及预算:
项目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备注 |
茂名市消防训练基地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
1项 |
427627.25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过406200.00元 |
注:1.详细内容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格式;
2、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含有许可类别: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或提供延期相关申请证明资料)。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9日,每天0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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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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