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黑龙江伊春分公司商业非车险物损、车险三者物损合作商分散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2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黑龙江伊春分公司商业非车险物损、车险三者物损普通分散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选取2家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理赔商业非车险物损、车险三者物损类案件定价询价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预算金额:300万元(参照 2024 年度家财险已结案件及车辆物损报案件数,预估的可发生年度物损估损金额。服务过程中我公司不向合作供应商支付任何咨询服务等费用。)。
1.4 项目性质:服务。
1.5 服务期限:服务周期3年。
1.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且进行加盖公章);
2.3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且进行加盖公章);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且进行加盖公章);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信用查询,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且进行加盖公章);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响应声明,且进行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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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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