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精神院区食堂食材供货服务(米、面、粮油、调料等)招标公告
2025-05-12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北京市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精神院区食堂食材供货服务(米、面、粮油、调料等) |
120 |
1 |
为保证进货食材的品质和价格,现聘用优质供货商对本医院精神院区食堂提供食材供货等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米、面、粮油、调料等食材以及相关配送和要求。 |
注: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此包为其中第1包(每家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3个包的投标,但最终只允许中标1个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2.2.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2.2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12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2.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2.4为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13 至 2025-05-1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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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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