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重点区域宣传栏制作及文化装饰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重点区域宣传栏制作及文化装饰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了提升第四采油厂“硬骨头”团队精神形象,着力强化宣传系统自身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计划对重点区域的宣传栏、宣传展板、标识牌、文化标语等阵地进行装饰升级和维护改造,进一步发挥宣传文化的示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不断开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

2.2 招标范围:项目预算金额48.024万元(不含增值税)。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需要1家中标人

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如因油田公司、第四采油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3 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3人,必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含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人员2名。以上人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还须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含基本养老)。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3.5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19日 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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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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