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
2、项目名称: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城区改造提升公厕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1,300,200.00元 |
最高限价:13002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栾川政采磋商(2025)0069号-1 |
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城区改造提升公厕项目 |
1300200 |
1300200 |
是 |
130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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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工程概况:该工程改造公厕6座,分别位于:北环路交叉口南侧、鸡冠洞站高速口、东岭植物园北广场、栾川乡派出所隔壁、长春路中段、城西三角岛、城寺沟路中段。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5.4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工期:4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需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要求不通过的供应商,投标将不被接受。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5年05月13日 至 2025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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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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