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市中药材产业配套标准化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05-12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557平方米(合3.83亩),建筑总面积约45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中药材加工标准化仓储中心约45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水、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工程以及室外工程等。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侯马市中药材产业配套标准化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范围: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3、建设地点:临汾侯马市
4、项目总投资:1385万元
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侯马市中药材产业配套标准化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3.2.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2.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的法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5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5月19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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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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