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金塔县阳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城区集中供热、金瑞科创城供热燃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21、项目编号:jtzfcg2(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酒泉市金塔县阳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城区集中供热、金瑞科创城供热燃煤采购项目
3、预算总金额: 61420800.00 元(大写:人民币 陆仟壹佰肆拾贰万零捌佰元整 ),其中:
A包 43872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肆仟叁佰捌拾柒万贰仟元整 )
B包 9322800.00 元,(大写:人民币 玖佰叁拾贰万贰仟捌佰元整 )
C包 8226000.00 元,( 大写:人民币 捌佰贰拾贰万陆仟元整 )
4、采购需求:(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次 |
名称 |
单位 |
数量(约) |
A包 |
燃煤 |
吨 |
80000 |
B包 |
燃煤 |
吨 |
17000 |
C包 |
燃煤 |
吨 |
15000 |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6月30日前拉运储备总用量的80%(8.96万吨),根据供暖生产用煤需求,陆续拉运储备剩余20%(2.24万吨),完成中标项目的供货、检测及验收工作,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实施。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有2024年度经审计有效的财务报告或公告发布日后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的相关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提供书面声明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投标要求的供应商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三个标包的投标,但只允许中得一个标包。
(2)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市级及以上国家质检部门出具的煤炭检验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于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获取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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