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口岸安全能力提升—防洪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友谊桥上游段)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2一、招标条件
本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口岸安全能力提升—防洪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友谊桥上游段)(招标项目编号: S14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聂拉木县希峰明珠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堤防主体工程新建桩基托梁衡重式挡墙(下部双排桩基础,上部衡重式挡墙)608.6米,新建桩基托梁衡重式挡墙(下部双排桩基础,其中前排为桩板墙,上部衡重式挡墙)189.6米,新建桩基托梁衡重式挡墙25.8米,附属工程新建钢筋混凝土扶壁式挡墙 20米,新建栏杆 285米,混凝土路面恢复 4723 平方米,绿化面积12280平方米,新建截水沟 570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口岸安全能力提升—防洪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友谊桥上游段):
2.1项目名称: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口岸安全能力提升-防洪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友谊桥上游段);
2.2招标内容:堤防主体工程新建桩基托梁衡重式挡墙(下部双排桩基础,上部衡重式挡墙)608.6米,新建桩基托梁衡重式挡墙(下部双排桩基础,其中前排为桩板墙,上部衡重式挡墙)189.6米,新建桩基托梁衡重式挡墙25.8米,附属工程新建钢筋混凝土扶壁式挡墙 20米,新建栏杆 285米,混凝土路面恢复 4723 平方米,绿化面积12280平方米,新建截水沟 570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3建设地点:聂拉木县;
2.4工期:60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口岸安全能力提升—防洪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友谊桥上游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1项水利水电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企业信息完整度应达到85%及以上,提供网络截图。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5-13 00:00 -- 2025-05-18 00: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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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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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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