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北湖区维护养护工程(路灯及交通附属设施维护工程)-施工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北湖区维护养护工程(路灯及交通附属设施维护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3招标范围:北湖科技开发区。区内路灯(包含102国道路灯)、高杆灯、景观灯(龙翔广场及周边四个公园、街路的照树灯、氛围灯、射灯等)、供电设施、信号灯系统设施、交通监控电源等日常巡视、维护及路灯、高杆灯照明器更换等;道路标线(交通标线及停车位)清除、施划、复线;标志标牌(包含102国道及长鲍公路)、交通护栏、102国道警示桩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零星工程。
2.4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
2.5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840万元。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提供加盖公章的无在建承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5年4月30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30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还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7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自2025年5月13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19日16时00分……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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